Start From 12/6/10

Free Access Counter Templatesナビくん

Friday, November 9, 2012

想到什么写什么。

Hmm .. Hmm ..

不知不觉已经考了四科科目了(不包括美术的话),

突然觉得轻松点了。:)

上来这里已经不知道要写什么了欸。

很多东西想写,却不知道该从如何写起。

前天终于去看了我想看很久的Ted :D

原本大前天跟他出去的时候是想看的。

可惜,进不到。

时代很严格,会check身份证,干。==

我想说,我的样子很像十八岁啊。

结果被人家说我的高度不像 :/

好啦,我知道我真的很矮 D:

看了过后的感想,

觉得很搞笑、很好看、也很感动 !

我多希望我能有个像Ted一样的好朋友 :)

好色点没关系,哈哈 !

话说,有几part被cut掉了 /.\

嗯,对了。

其实,我已经单身了 :)

面子书的关系,只是放来摆美而已。

话说,我们是在比赛单身,

看谁能单身比较久。

如果真的要比久,我肯定赢 !

因为我知道自己很难再真的爱上第三个男人了 :)

有时真的很佩服自己,

竟然可以爱一个人爱那么久,呵呵呵。

之前那一个,我竟然要用差不多两年的时间来放下他。

直到遇上第二个能让我真正爱上的男人,

我才彻底放下他,

我才知道原来我已经不爱他了。:)

同时也觉得,如果我花心一点就好了。

要放下一个人也容易些,不会有一丝丝的牵挂。:)

即使我跟他分开,做回朋友了,

我仍然还是会因为他信息女生而吃醋 。

干,真的严重觉得自己他妈的好笑。

我跟他只是朋友,我有什么权利吃醋 ?

以朋友的身份留在自己爱的人身边,有多痛 ?

吃醋,不能说,怕被取笑。

自己只能吞完酸酸的醋。

我是个醋坛子,性格又很像小孩子,

容易任性、容易想太多、老是让人担心,

男朋友心情不好我却不会替他分担,

反而给他一大堆烦恼。

原本这次还想复合,不过算了吧。

我只会给人添麻烦,什么都不会。

我不想再伤害任何人,也不想伤害自己。

还是算了,就继续以朋友的身份跟他保持联络吧。

虽然会辛苦,不过久了就会习惯的对吧 ?

嗯,一定的一定的。

陈素珍,要吃醋之前,

麻烦你先看清楚对象是谁。

他不是你的男朋友,你又有什么资格吃醋 ?

你还是安静点就好 ^__^

No comments: